{{ 'fb_in_app_browser_popup.desc' | translate }} {{ 'fb_in_app_browser_popup.copy_link' | translate }}

{{ 'in_app_browser_popup.desc' | translate }}

退換貨政策

退換貨方式



※ 國內外運送時程請詳閱【運送政策】

※ 商品保固細則請詳閱【條款與細則】

※ 本退換貨條款依據《消費者保護法》第19條、第26條及行政院消費者保護處相關解釋訂定,適用中華民國(含寄送地點台灣本島、澎湖、金門、馬祖地區)之訂單

※ 海外訂單(寄送地點非台灣本島、澎湖、金門、馬祖地區)屬跨境交易,不適用《中華民國消費者保護法》第19條七日鑑賞期規定。海外訂單恕不接受退貨、換貨條款詳見頁底。



 有關客製化商品


    • 商品為「客製化」之商品不適用7日鑑賞期規定,包括但不限:
      • 客製化機械鍵盤
      • 客製化各式鍵帽
      • 客製化實木手托
      • 客製化實木鼠墊
    • 客製化商品經出貨後無法退貨,下單前歡迎至門市先行體驗。
    • 客製化商品如遇非消費者人為瑕疵、污損、故障將進行零件更換或換貨。


 其它成品退貨須知

    • 消保法保障 7 天鑑賞期僅供猶豫並確認商品是否符合需求,並非商品試用期。
    • 退貨商品須為未經使用,且無非人為所造成的外觀折舊、入塵、污損、故障等情形。
    • 請保留完整的原始包裝(含外包裝紙盒),則然恕不接受退貨。
    • 商品退貨經檢查不符上述標準,消費者需自行負擔運費取回商品。


▋ 以下情況無法辦理退貨

    • 超過 7 天的商品鑑賞期。
    • 商品已拆封使用,或因人為使用而產生的折舊,如:污損、故障、損毀、磨損、擦傷、刮傷、髒污。
    • 退貨商品包裝破損不完整,或發票、配件不齊者。
    • 鍵盤衛星軸零件經過自行潤油、加貼紙等DIY任何改裝。
    • 軸體經過自行拆解、潤油等DIY任何改裝。
    • 實木鍵盤、鍵帽、手托、鼠墊商品色澤與紋路不滿意。
    • 實木鍵盤、鍵帽、手托、鼠墊商品的氣味與濃郁程度不滿意。
    • 實木鍵盤、鍵帽、手托、鼠墊商品已於商品頁揭示的尺寸公差。
    • 塑膠鍵帽商品有射出痕(非正印面、非正側印面)。
    • 塑膠浸染鍵帽商品有射出痕或水痕(非正印面、非正側印面)。
    • 塑膠浸染鍵帽存在色差。


 退(換)貨流程

聯絡客服人員 → 確認可退(換)貨 → 準備完整商品及發票 → 提供收件時間及聯絡資訊、地址 → 將由商店代客委託之物流或消費者自行寄回進行回收。

    • 若為「商品本身瑕疵或寄錯商品」退換貨,來回運費由軍團承擔。
    • 若為「鑑賞期內個人因素」退換貨,來回運費由消費者自行負擔。


 退款說明

    • 確認退貨成功後,則將退款費用轉帳至您提供的銀行帳戶中。
    • 因個人因素退貨,退款為商品價金,原支付訂單之運費不在退款範圍。
    • 非因個人因素(例. 商品未寄出、缺貨、新品瑕疵),退款為商品價金+訂單運費,如商品已寄出退貨運費由軍團承擔。
    • 承上,消費者辦理瑕疵退貨,商品退回如檢驗後確認商品並無瑕疵、或瑕疵屬消費者造成, 則衍生往返運費均由消費者自行負擔。


▋ 退(換)貨及退款補充說明

※ 依據行政院消費者保護處解釋指出: 

若消費者於購買時係自行選擇並支付運費,該運費屬消費者與物流業者間之契約關係, 並非商品交易之對價,故消費者行使解除權時,退回運費得由消費者自行負擔。 (參考:行政院消保處〈通訊交易解除權合理例外情事適用準則〉與歷次函釋解釋摘要)

    • 本站採「消費者自選物流另付運費」,惟商品本身瑕疵或寄錯商品之換貨或補寄運費由軍團負擔,其它鑑賞期內因個人因素退換貨之運費由消費者自行負擔。
    • 承上,商品價金均不包含消費者於下單時所支付之運費,故因個人因素辦理退款時將退回原訂單所支付之商品價金、運費均不在退款範圍內。
    • 個人因素係指非商品本身瑕疵,包括但不限:不合用、不適用、不喜歡、不想要了、買錯規格等......


 換貨須知

    • 換貨商品須為未經使用,且無非人為所造成折舊包括但不限污損、故障等;並請保留完整的原始包裝(含外包裝紙盒),則然恕不接受換貨。


 換貨流程

    • 您與本商店共同同意以換貨處理時,請您於原訂單進行退貨處理,並於商店重新下單。
    • 本公司將僅會針對差額向您寄發發票並收取或者退回該等費用;如無差額者則將無需另行處理。

 有關海外購物換貨


    • 海外訂單(寄送地點非台灣本島、澎湖、金門、馬祖地區)屬跨境交易。
    • 不適用《中華民國消費者保護法》第19條七日鑑賞期規定。海外訂單恕不接受退貨。
    • 若商品本身確有瑕疵,請於收貨後七日內向軍團聯繫,並提供清晰照片或影片佐證。
    • 經確認屬實後得辦理換貨,並採「雙方各負擔一趟運費」原則處理: 
      • 消費者負擔退回台灣之運費。
      • 軍團負擔更換商品寄回海外之運費。 
    • 商品退回如檢驗後確認商品並無瑕疵、或瑕疵屬消費者造成, 則往返運費均由消費者自行負擔。
    • 軍團保留審核及最終決定退換貨與否之權利。